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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回春堂诊查费、治疗费降费惠民的通知

来源:未知
关于回春堂诊查费、治疗费等变更通知
    根据医保局相关文件精神,全省医保联网定点单位将采用新的收费标准,考虑到新标准整体的收费水平更高,我院本着惠民亲民的原则,决定采用2014年前医保统一收费标准,摘录如下:
项目名称 项目编码 计价单位 原收费标准 新收费标准 我院执行价格
主任医师 110200001-4 人次 15元 22元 6元
副主任医师 110200001-3 人次 11元 16元 4元
主治医师 110200001-2 人次 7.5元 12元 2元
住院医师 110200001-1 人次 5元 10元 1.5元
    更多项目,请参照我院价格公示栏公示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栏。本降费惠民政策从2019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。
 
莆田荔城回春堂杏林综合门诊部
2019年4月1日
 
关于就诊开卡、预存医药费的说明
    政策规定看病必须“一人一卡”,严禁一卡多用!患者须持本人医保卡方可就诊,如无医保卡,可免费办理全市通用的一卡通。首次开通须如实填写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电话、住址等信息,并预存不低于20元预存款便于就诊、取药、治疗和结算。道理与附属医院、市医院、卫生院相同。预交足够的预存款会省去许多跑来跑去的麻烦!
    举例:张三首次来我院看病,办了卡交了100元钱,结算后退了20元的余款,他以为本次看病花了80元,实际他看病费用是57元,因为还有20元的预存款和押金3元都还在卡里,复诊的时候直接去找医生看病就可以了,省去再次开卡排队的麻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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